各院系、各部門:
為做好2017年度財務收支年終決算工作,現就決算準備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為完成本年度財務收入預算任務,各單位代學校收取的有關費用、學生學費、創(chuàng)收收入須在2017年12月25日之前全部上繳學校賬戶,不得截留收入或私設“小金庫”。一經發(fā)現,將上報學校按有關規(guī)定處理。
二、為確保本年度預算收支的平衡,12月份不得再追加經費指標。各單位應嚴格控制事業(yè)性支出,年終不得突擊花錢。
三、各單位尚有未報銷或與外單位未結算的款項,須在2017年12月25日之前到財務處報銷。
四、各單位在財務處的各種借款,須在2017年12月25日前到財務處辦理借款核銷,屬備用金的借款須先交回,明年年初重新核定后再借用。對無正當原因未按時核銷的,將按《三明醫(yī)學科技職業(yè)學院借款管理辦法》處理,由財務處從借款人的工資中扣還借款,直至還清為止。
五、因年終決算工作需要,從2017年12月25日起,財務處暫停對外報銷業(yè)務,2018年1月12日起正常對外報銷。
請各單位協助做好上述工作,并轉告有關人員。
計財處
2017年12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