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豐富在職教職員工的業(yè)余生活,學院工會定于9、10月份舉辦拔河比賽。提高在職教職員工合作和堅忍不拔的精神。提供展現(xiàn)集體風采和鍛煉身體的平臺,通過拔河比賽發(fā)揚團隊精神。促進在職教職員工之間的交流。
一、比賽時間:2012年9月27日下午16點,淘汰賽。
2012年10月11日下午16點,半決賽、決賽。
二、比賽地點:主教學樓前操場
三、參加要求:
1、機關行政后勤組成三個拔河代表隊(整合),分別是:機關一隊、機關二隊、機關三隊。辦公室、后勤處、宣傳部、成教處組成機關一隊(院長葉良茂、院長助理余輝文參加機關一隊);團學處、人事處、黨工部、監(jiān)察室、計財處組成機關二隊(紀委書記洪憲平、副院長賴煥標參加機關二隊);教務處、科研處、圖書館、電教中心組成機關三隊(書記王懷毅、副院長陶榕參加機關三隊)。輕紡系、機電系、經管系、護理系、人文系各系單獨組隊參加拔河比賽。參加拔河比賽的教職員工年齡不限。(不允許棄權)
2、隊員人數(shù)規(guī)定;
每個參賽隊伍上場隊員16人,男隊員8名,女隊員8名。
四、比賽方法:
1、比賽分淘汰賽和半決賽及決賽二個階段。
2、淘汰比賽分組由每個參賽隊長提前參加抽簽確定,比賽站位選擇由隊長當場抽簽決定。
3、淘汰賽;比賽采用每隊抽簽分A、B、C、D四組。每組比賽采用三局兩制勝,每組獲勝者晉級,負者淘汰。第一輪比賽的勝者四支隊伍進入半決賽。
4、半決賽;由剩下的四支隊伍在10月11日下午16點當場抽簽確定A、B兩組進行比賽,獲勝的兩支隊伍爭冠亞軍,負者爭三、四名,比賽采用三局兩勝制。
5、淘汰賽、半決賽、決賽,第一局必須事先抽簽來決定場地,第二局場地交換,第三局抽簽決定場地。
6、比賽開始前,各隊按照每16人一個縱隊以站立的姿勢準備好, 比賽開始后,兩邊的運動員同時發(fā)力,將對方拉過賽場規(guī)定的河界線為贏。
7、每局比賽期間不算時間,直到裁判分出勝負為止。每一局勝負判定:當中心標志被拉到一方的2m白色線時,比賽結束。
五、比賽規(guī)則:
1、拔河道為水泥地上畫3條直線,間隔為200CM,拔河繩中間系一紅布條,布條上掛一小重物垂直于中線。居中的線為中線,兩邊的線為河界。除參賽隊領隊、工作人員、選手以外,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比賽場地。
2、比賽時設有一個主裁,兩個副裁判;每個參賽隊必須派一名裁判。
3、每場比賽由2個副裁判清點對方人數(shù)是否正確和監(jiān)督是否有違規(guī)現(xiàn)象。
4、為確保公平競賽,比賽進行中,不準更換隊員,如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,經對方隊長和裁判同意,等到每局比賽結束后,參賽隊才可換人(替補隊員須由男、女對應替換)。
5、各隊參賽隊員必須準時到場,遲到十分鐘未到者,視為棄權。
6、比賽規(guī)則和日程如有改動,另行通知。
六、注意事項:
1、比賽時由于雙方都是用力拉住的,所以拔完一場后不可立即松繩,以免造成對方隊員受傷,各隊隊長謹記,并轉告隊員。
2、為了避免損傷和力求美觀整齊,要求隊員盡量穿運動裝備、不得穿釘鞋、高跟鞋參加比賽。
3、沒有參加比賽的人員一律不得在旁邊幫忙,一經發(fā)現(xiàn)取消該隊比賽成績。
4、必須聽從裁判員的裁判及工作人員的指揮。遵守比賽紀律,友誼第一,比賽第二。對違反比賽規(guī)則,又不聽從勸阻的,判定輸。
七、獎項設置:
比賽設一等獎一名,獎金:1280元
二等獎三名,獎金:960元
三等獎四名,獎金:640元
三明職業(yè)技術學院工會
2012年9月19日